(学生通讯员 郭百强)2024年6月14日,在《刑法学(1)》课堂的结课阶段,姚培培老师为同学们开展了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法学学习与研究》的“同上一门思政课”活动。姚培培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角度,结合自己的研究心得,与《刑法学(1)》课程的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姚培培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同学们必须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所说的“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这一讲话精神。
姚培培和大家分享学习刑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姚老师结合我国1979年刑法制定、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我国犯罪治理、刑法理论研究的发展进程,就如何总结我国法治本土经验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体会。
二是适度介绍国外理论和实践,开拓学生视野。就这一点,姚老师结合自己留学经历与阅读体会,向同学们讲解了适度介绍与引进国外理论的必要性。姚老师鼓励同学们有条件的学一门第二外语,拓展自己的视野,汲取国外刑法学说为中国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服务。
三是要正确对待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姚老师比较了我国与德日刑法在共同犯罪规定方式上的不同,对德国日本正犯概念实质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间接正犯概念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四是要在学习刑法理论的同时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正如山本祐司在《最高裁物语》中所言:“法的解释莫过于被社会舆论压倒时危险,对法的捍卫也没有比此时更为重要。”姚老师希望同学们要在心底把法律当作自己行为和主张的基础,真正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最后,姚老师分享了其导师清华大学黎宏教授在课程思政上的心得体会,表示将与同学们一道,在课程思政上多琢磨多探讨,努力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同学们头脑。
同学们亦表示在姚老师的课堂上收获满满,姚老师生动有趣地通过刑法案例讲授了刑法基础理论,他们在对案例的研讨中体会到了刑法学习的乐趣。他们以后也将继续保持对刑法的兴趣,丰富自己的刑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