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金沙威尼斯官网此次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年鉴定表
各2015级、2016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附件1),学年鉴定表经班级和导师填写意见后,11月14日前由班长统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204。经学院审核后装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研究生学年评优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研究生评选采取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审核确定。参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1、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班级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优秀研究生 | 个人单项奖 |
2015刑法硕 | 2 | 10 | 7 |
2016刑法硕 | 2 | 10 | 7 |
2015侦查硕 | 0——1 | 3 | 3 |
2016侦查治安硕 | 0——1 | 3 | 3 |
2015博士生 | 0——1 | 2 | 2 |
2016博士生 | 0——1 | 2 | 2 |
合计 | 4+2 | 30 | 24 |
说明:分配表中有“0——1”的班级请报送0或1名参评,将从报送名单中评选出2名优秀研究生标兵 |
2、时间安排:
10月31日至11月6日提交材料至各班评选小组。
11月7日至11月10日,各班评选小组完成初评并在班级内公示。
11月10日前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204。
3、材料提交:
各班需提交获评人员的纸质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学年评优登记表》、电子版《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汇总表》。
指标为0-1的,请提交相应的成绩单、科研、获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
紫光励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院等额初评—学校审核确定”的评审机制。
1、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2015级、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硕士研究生 1名
2、时间和材料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生于11月6日15点前提交纸质版《紫光励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204。
电子版《2017年紫光励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发送到邮箱945662991@qq.com
相关评选办法、表格下载地址http://ygb.zuel.edu.cn/2017/1031/c166a17650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