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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现对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凡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的,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我校将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
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盲评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5%;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
答辩后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提高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效率,我校决定自2016年上半年起,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双盲评审。
1. 盲审对象
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除留学生外,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留学生博士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审的比例不低于50%;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2. 盲审材料要求
盲审材料包括:
1、论文原文电子版(PDF版)
PDF版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自评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送审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PDF版)
PDF版论文自评表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如:105201_081202_100012013120001_ZPB”。
3、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由学院统一填写,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三、有关工作说明
1.《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和《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2.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
3.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4.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要求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的撰写规范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2016盲审资料.zip
附件1:(其余资料见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基本任务 | 材料要求 | 负责单位 | 工作时间要求 |
1 | 上报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 | 按照申请答辩的基本要求,将《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博士生)及申请答辩基本资格审查的其他材料。 | 各培养单位 | 2016年2月26日前完成 |
2 | 对申请答辩基本资格进行审查 | 按照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发表等要求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交送学位办和研管办 | 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2016年3月4日前完成 |
3 | 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运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定稿)进行检测 |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6年2月26日前完成 |
4 | 抽取确定参评硕士论文名单,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 学位办按规定审核完具备答辩资格名单后,组织抽取参评论文,并将抽取结果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完成参评论文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培养单位 | 2016年3月7日前完成 |
5 | 对参评博士和硕士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并寄送和上传双盲评审材料 | 对参评论文进行处理,并上传双盲评审材料 | 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只需提交电子版论文和自评表): 1.参评论文(去除论文内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2.《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3.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6年3月11日前完成 |
6 | 校外专家完成双盲评审工作并回收材料 | 敦促校外专家及时评阅并回收评阅材料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 |
7 | 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双盲评审材料回收齐全后,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