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
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2014年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
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于2014年7月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
5份,连同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交至学院,由学院集中送科研部。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附件2: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